勘察设计科技管理科政务公开事项(一)

 

办理事项

设计文件初步设计审批

办事单位:承办单位、职务、电话

勘察设计科技管理科
陈玉中科长: 2161212

办理对象

建设单位

办理条件

    1 、取得有关职能部门批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,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,工程地质资料和其他有关协议;
    2 、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注册执业人员签署的,达到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深度及质量要求的设计文件和图纸;
    3 、承担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持有的,与工程建设规模相应的勘察设计资质证书。

办理程序

业主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审查是否具备条件确定审查方式: ①委托审查机构或专家审查办理《审查批准表》; ② 预审或组织会议审查形成会议纪要交设计单位补充完善批复

办理时限

    (1)接到文件后, 3 个工作日内确定工程是否具备审查条件及具体的审查时间、办法;
    (2)召开审查会议或收到审查意见后, 7 个工作日内办理审批文件。

是否收费

不收费

监管单位、负责人、地址、电话

 

办事纪律

严格依法办事,不得徇私枉法,不得索贿受贿,不得接受申请人的请吃等

备 注

 

 
本网站由 湖南省郴州市建设局 主办 湖南省郴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承办
地址:郴州市香雪西路 电子信箱:webmaster@czcin.com 电话:(0735)2155810
郴州博雅建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© 2004 湘ICP备05005475号
本网页建议使用 Internet Explorer浏览器5.0版以上,分辨率800x600效果较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