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理事项 |
项目经理核查、定级、升级申报 |
承办人员 |
王忠秀 副科长; 尹佳玲 副主任科员 2161217 |
办理对象 |
建筑业企业推荐保送的人员 |
办理条件 |
1 、参加省建设厅组织的培训,并获得培训合格证;
2 、企业推荐报告;
3 、项目经理申报表;
4 、培训合格证或项目经理证书原件;
5 、身份证;
6 、学历证书;
7 、职称证书;
8 、聘用或任职文件;
9 、本人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完成的代表工程的施工合同、施工许可证、质量综合评定表;
10 、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件、资料。 |
办理程序 |
1 、本人提出申请;
2 、企业推荐;
3 、县(市、区)建设局初审申报资格、核准材料、汇总市建设局
4 、市场科审阅申报材料,及时汇总上报;项目经理核查在7日内办结上报;项目经理定级、升级申报,从受理资料起 15 日内办结上报;
5 、项目经理工作单位变更,从受理变更资料起 3 日内办结申报。 |
是否收费 |
按省建设厅规定收取本费、评审费 |
监管科室 |
市建设局监察室:李泽新科长 2161265 |
办事纪律 |
信守承诺,依法依规,秉公办事;
不徇私舞弊,不索贿受贿,不按受吃请。 |
备 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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