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理事项

建设行政案件立案、处罚审查

办事单位:承办单位、职务、电话

市建设局法规科 李贤文科长 2161206

办理对象

建设、施工、勘察、设计、监理等单位及个人

办理条件

根据以下内容审查:
1、目立项、报建手续;
2、应招标工程招标手续,承包合同;
3、施工图审查手续;
4、工程监理手续;
5、工程质量、安全受监手续;
6、施工许可证手续;
7、竣工验收备案手续
8、是否存在转包挂靠、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。

办理程序

根据调查、取证的建设行政案件立案、处罚进行审查,对处罚需听证的组织听证,报局领导或建设行政案件审理委员会批准。并对执法处罚过程进行监督。

办理时限

立案、处罚审查 3 日内,听证 7 日内

是否收费

不收费

监管单位、负责人、地址、电话

市建设局 肖民生副局长 2161231

办事纪律

严格依法办事,不得徇私枉法。

备 注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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